当前位置 > 首页> 安全护航

防踩踏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幼儿园内可能发生的拥挤、踩踏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幼儿的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和社会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防踩踏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园 长

副组长:分管安全副园长及两位分管业务副园长

成 员:安保主任  保教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

护园队成员 各班班长 保健医生

二、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幼儿园发现有幼儿受伤,打电话、口头向幼儿园行政值班领导报告,再由行政值班领导逐级报告;发现较严重事故,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组长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幼儿园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安全事故,由园长负责救援指挥。园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幼儿园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情况,彻查事故原因,并建立相关名册。

3.医疗求援。幼儿园发生较严重拥挤踩踏安全事故,办公室副主任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保健医生要及时果断将受伤幼儿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幼儿园发生较严重拥挤踩踏安全事故,班主任应及时与幼儿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幼儿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长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妥善处理相关问题,确保问题的解决。

5.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必要时可向卫生、公安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6.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幼儿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三、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4.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违犯刑律由公安司法部门对相关管理者实行连带责任追究,追究刑事责任。


上一条: 防震应急预案

下一条: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