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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幼儿园幼儿入园健康检查制度
发布日期:2016-01-20 15:02:50 来源: 点击次数:0
一、幼儿入园前,必须经西大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
入园体检合格标准:入园体检无传染性疾病,有传染接触史者已经过检疫期。
对体检中未发现传染性疾病的智障儿、残疾儿、严重先天性心脏病等生活自理能力差或需特殊照管的幼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儿童入托儿所、幼儿园健康检查表》中予以注明,由家长与幼儿园协商有关入园事宜。
二、入园体检如发现幼儿患有传染性疾病应暂缓入园,待治愈后持医院诊断证明方可入园(个体诊所无效)。
三、对于体检时有疑似传染病,但不能确认的幼儿应排除传染病后方可入园。
四、幼儿入园时,应当检查《儿童入托儿所、幼儿园健康检查表》、《儿童保健手册》和《预防接种卡》。对于无《预防接种卡》幼儿应当补建新卡。
五、幼儿离开园所连续时间在一个月以上,需进行肝功能及乙肝标志物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园,离开幼儿园连续时间在三个月以上,需重新进行入园健康体检,合格后可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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