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规章

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

幼儿园是群体集聚的场所,根据卫生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规定》要求,切实执行好晨、午检全日建康观察。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一、上午7:50---8:30分,保健医师与每日值班人员准时到达幼儿园大门口的晨检岗位。按晨检要求接待、检查入园的每一位幼儿。做到一摸、二看、三问、四查,若发现异常及时让家长带回家,并告知本班老师幼儿症状表现情况及处理办法。

二、汇总登记晨检观察记录表。

三、保健医师完成上午的巡班任务。到各班了解检查晨检、复检幼儿的情况及记录,对于留观幼儿症状进行再次详细的检查。

四、全园幼儿户外活动时间,配合老师看管好各个活动区域的幼儿,观察幼儿活动量,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制止。

五、午餐及午休时间,总值班人员应到各班询问幼儿午睡有无异常表现。

六、幼儿起床后,观察幼儿有无发热、消化不良、腹痛、腹泻等症状,多数情况会在午睡后表现出来。保健医师在此时巡班一定要认真和各班老师一起做好幼儿的下午健康检查。

七、 各班教师在一日活动中注意观察幼儿的精神状态,发现异常要及时送往医务室并及时通知家长。

八、对在园幼儿的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由检查者负责记录,班上老师登记在《因病缺勤记录》上,保健医生登记在《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登记册》上。记录要求时间准确,语句通顺,表达清楚。


上一条: 汉中市幼儿园幼儿午睡管理制度

下一条: 没有了